境外消费回国能退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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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15:1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熊焱)世界著名退税机构全球回报公司今天上午在京宣布,从9月1日起,非欧盟国家的游客在荷兰同一天同一家商店内消费满50欧元或以上,可以享受退增值税的服务。市民去欧洲旅游购物还可以回国后到工商银行办理现金退税。 此前,荷兰退税门槛为同一天在同一家商店消费137欧元,与法国的175欧元、意大利的154.94欧元,在同一水平。而德国的退税门槛为25欧元、英国为30欧元。
另外,市民如果在欧盟有“GLOBALREFUND”标志的商店消费购物,购物后获取“GLOBALREFUND”退税支票和购物收据,离开欧盟最后一个国家时在退税支票上加盖海关图章,回国后可以获得商品价格10%至20%的税款返还金额。工商银行为全球回报公司在北京的唯一代理网点。 工商银行有关人士说,境外消费是可以“境内退税”的,只要在有效退税期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护照、退税支票、购物收据到该行即可办理现金退税。可以收取美元或人民币现金退税,或通过指定的工商银行账户收取退税。目前在北京的工商银行有东四十条、首都机场两家可以办理现金退税手续。D05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