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最低39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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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16:5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济南9月12日消息(记者柴安东 通讯员赵永德)山东省政府12日公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390元。 记者从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山东省根据本省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的增长情况,经研究确定,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5类:390元、430元、480元、540元、610元。
目前,山东省各市正在加紧制定各自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经省劳动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将由各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据了解,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6年10月1日起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