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和高级法院全部设立新闻发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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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18:2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12日电 (记者 田雨) 中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2日在北京宣布,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两级新闻发布体制正式建立。至此,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都已设立新闻发言人,加上此前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2位新闻发言人,两级法院现共有新闻发言人65位。 “这将使我们的新闻宣传工作由被动式变为主动式,由封闭式变为开放式;在报道
肖扬指出,人民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的重要内容。要坚持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通过主动发布人民法院的重要审判信息,阐明审判工作的重大方针和政策措施,表达正确的立场和观点,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和时代精神,营造有利于人民法院公正审判的舆论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应当是:介绍人民法院的有关工作,包括法院制定的重要的司法文件和各种政策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的执行情况及进展;人民法院的重大先进典型的事迹,重大的工作部署和重要举措;各类大案要案及社会关注案件的审理情况;针对外界对法院工作所产生的误解、疑虑,以及歪曲和谣言,通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驳斥谣言;也包括其他需向社会公布的法院信息。 肖扬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具备条件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均应当设立新闻发言人,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围绕大局和重要题材,准确发布信息,主动引导舆论,保障公众知情权。他并指出,对新闻媒体的一些批评报道,要正确对待,只要是善意的、有利于改进工作的批评报道,都要虚心接受,敢于承担责任,并以更充分的善意和诚意,查清事实,回应公众,获求谅解。(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