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着手制定铅污染健康损害判定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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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23:0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12日电(记者 顾瑞珍) 目前甘肃徽县水阳乡新寺村共有368人血铅含量超标。环保总局高度关注环境污染对健康的危害问题,目前已经在部分地区开展了铅污染对健康危害的调查和研究,并着手制定铅的环境健康损害判定标准。 记者12日从环保总局获悉,为得出能够进一步反映该地区人群血铅真实水平的数据,卫生部将根据环保总局环境监测专家组初步制定的环境监测范围,锁定重点人群,开展血铅
现有资料表明,我国的铅污染主要来自铅锌等矿的采矿和冶炼,铅的工业应用、含铅汽油的使用(我国已于2000年全面禁止使用含铅汽油)等。近十多年来,乡镇个体企业发展和土法冶炼所致环境铅污染较易突出,其特点是点多面广,遍及城乡。从环保总局多年开展的典型地区研究情况看,辽宁沈阳市、湖北枝江、贵州赫章、安徽贵池等地均遭受过或存在铅污染状况。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研究结果,环境中的铅是对人体健康特别是儿童健康威胁最大的有害元素之一,目前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我国,铅中毒已成为危害儿童健康的主要原因。世界卫生组织儿童卫生合作中心2004年对我国15个城市1.7万名0至6岁儿童铅中毒情况进行调查表明,儿童铅中毒率为10.45%。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旦发现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污染事件,环保总局将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