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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生育水平总体上高于政策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23:2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吴忠九月十二日电(记者曾利明)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江帆今天说,目前中国内地少数民族地区生育水平总体上还明显高于生育政策的规定,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差,生殖健康水平低,迫切需要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

  江帆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少数民族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座谈会上透露:中国
少数民族约有一亿多人口,民族自治地方占国土面积的百分之六十四,西部和边疆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

  统计显示:西部十二个省、区二00四年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生率有八个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西藏、青海、新疆、宁夏的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比全国高出千分之三点六八和千分之四以上。

  江帆指出,国家根据各民族的人口基数、地域分布、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制定了符合民族地区实际、照顾少数民族特点的生育政策,分类指导地实行计划生育。但由于历史原因,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缓慢,出生缺陷发生率较高,综合避孕率低,孕产妇死亡率较高,妇科疾病患病率高,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目前,一些少数民族还居住在自然环境恶劣、经济发展滞后的地区。去年民族地区人均生产总值只有全国平均数的百分之六十点一,人均生产总值与全国平均数的绝对差距由二000年的三千零八十九元扩大到去年的六千一百三十二元人民币;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只有全国平均数的百分之七十一点四;全国尚未解决温饱的二千三百多万贫困人口中,有一半是少数民族。

  江帆强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利用科技手段控制人口数量,实行计划生育,少数民族地区的群众很难摆脱“越生越穷、越穷越生”的恶性循环,也就不可能实现民族的繁荣与进步,必将影响经济社会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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