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年底前 各县区一律开建廉租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0:47 西部商报

  本报记者 陈永君 为您报道 90平方米以下新建住房面积所占比重须达到当地年度开发总面积的70%;对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个人首套住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执行首付20%……甘肃省一系列“与房子有关”的新政从即日起开始施行。

  土地供应

  两年不动工收回土地使用权

  普通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量不得低于年度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房屋信贷

  房屋闲置3年不能抵押

  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从2006年6月1日起,对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对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

  房屋拆迁

  未落实安置房源不得拆迁

  各市州、县区市政府要在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示年度拆迁计划和项目,凡未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措施不到位的项目,一律不得拆迁。确需变更拆迁计划或拆迁项目的,必须报省建设厅审批。对因拆迁造成群众上访量大的市县,要核减下一年的拆迁规模。

  市场秩序

  领取预售许可证10日内开盘

  对套型结构超过规定的项目,不予核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擅自改变设计、变更项目、超出规定建设的住房依法予以处理直至没收。开发企业预售房屋,必须自领取预售许可证之日起10日内开盘,并按整栋楼对外销售,必须公布每个楼的开盘进度和拟销售价格。开发企业的自留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要按开盘销售价进行销售。

  销售新房中介费由开发商付

  房地产、工商、物价等部门将合力行动,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房地产企业,加大整治查处力度,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销售新建商品住房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中介服务机构支付佣金,不得向购房人收取相关费用。

  低收入家庭住房

  允许闲置用房补充廉租房源

  要逐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尚未建立廉租住房的市州、县区市,必须在2006年底前安排一定规模的廉租房并开工建设。各市州、县区市要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一定比例和住房公积金收益中按规定提取的廉租住房补充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同时,对可以纳入廉租住房的原有公房以及闲置用房纳入廉租住房范围,补充廉租住房房源。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