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里不准用金箔点缀 不洁纸张包装月饼也属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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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2:03 东方今报 | |||||||||
今报郑州讯 如果月饼里点缀有金箔,虽说不算为月饼包装,但仍属违法。昨天,省卫生厅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严查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的月饼。 近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在检查中发现,有些商家销售的月饼上缀有金箔等非食品原料。“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月饼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该处负责人说。
据了解,按照《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国家卫生部申报新资源食品后,批准使用的新资源食品可以加工制作食品。“金箔”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所以在生产加工月饼过程中使用“金箔”等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应该依法查处。 省卫生厅还要求各地严查用于月饼的聚氯乙烯树脂等包装材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严禁使用没有按有关要求进行索证的月饼包装材料,废旧报纸、不洁纸张不允许用来包装月饼。市民在购买过程中,如果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可向省卫生监督处举报(0371-655890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