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明确规定禁止产销仿真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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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2:07 新晚报 | |||||||||
北京消息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在昨天的发布会上表示,中国相关的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仿真枪,应该说它没有合法存在的地位。 该负责人指出,枪支管理法对仿真枪有明确规定,按照枪支管理法的规定,中国禁止生产销售仿真枪。为了加强对仿真枪的管理,2002年,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开展了清查整治的工作,也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进口仿真枪,从运输、携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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