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法官禁擅自受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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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2:20 海峡都市报 | |||||||||
N据新华社电 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2日在北京宣布,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两级新闻发布体制正式建立。至此,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都已设立新闻发言人,加上此前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2位新闻发言人,两级法院现共有新闻发言人65位。
肖扬强调,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后,原则上,重大事项统一由新闻发言人发布,并接受记者采访。他特别强调,未经批准,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一律不应擅自接受记者采访,或在新闻媒体上对重大敏感问题发表议论。 肖扬同时明确,司法个案原则上按照属地原则发布,重大的、特殊的案件或在全国有影响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