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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调价两种方案:阶梯式或单一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2:38 东方早报

  昨天,上海市物价局组织召开“上海市建立燃气价格形成机制和调价方案听证会”,对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方案听取各方面意见。参加听证会的21名代表,分别来自市人大、市政协以及市总工会、市消保委、居民用户、企业用户、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专家学者和政府有关部门等各方面,并邀请了8名市民代表参加旁听。

  听证会上,上海燃气集团提交的《关于建立本市燃气价格形成机制和调价方案的听
证报告》提出,适当调整人工煤气和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实行阶梯式或单一制价格方案。

  调价间隔原则不少于两年

  上海燃气集团提交的《听证报告》指出,建立燃气价格机制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燃气价格与上游资源价格涨跌同向联动机制,即人工煤气销售价格调整仅与制气原材料成本涨跌挂钩,非原材料成本涨价因素全部由燃气企业自行消化。对原材料成本的变动,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实行差别化政策,居民用户价格只承担原材料成本变动的70%,燃气企业承担30%,价格调整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两年,且原材料成本累计变动需达到8%以上,非居民用户价格根据原材料成本涨跌每年联动调整一次。同时,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与城市综合门站价涨跌同向联动调整,调整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两年,且上游综合门站价累计变动需达到8%以上。

  另一方面建立促进和鼓励节能的价格机制,实行差别化、季节性和阶梯式燃气价格政策。对非居民用户实行季节性差异价格政策,并依据产业政策导向实施差别化燃气价格,对高能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实行加价,逐步实施超能耗标准和超基数加价的政策。对居民用户,逐步推行累进递增的阶梯式燃气价格机制,促进节约用气。

  阶梯式或单一制价格

  根据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按2005年全市燃气消费情况统计(剔除零度表),上海居民人工煤气用户户均月消费42立方米(折合年消费量504立方米),年消费量在600立方米及以下的用户占用户总量约80%。天燃气方面,上海市居民天燃气用户户均月消费19立方米(折合年用气量228立方米),年消费量在280立方米及以下的用户占用户总量约80%。报告提出了适当调整人工煤气和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的具体方案。方案一为阶梯式价格,方案二为单一制价格(见附表)。

  根据方案,调价后上海市居民人工煤气用户户均月消费42立方米,按方案一测算,调价后户均月增加支出8.4元左右,居民天然气用户户均月消费19立方米,按方案一测算,户均月增加支出7.6元左右。

  调价收入不会用于效益

  在听证会上,上海燃气集团表示,调价收入不用于提高企业员工收入和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只用于消化人工煤气原材料成本和天然气上游资源价格等变动因素,其他成本上涨因素将全部由企业自行消化,并承诺要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努力提升服务水平,研究推出多项便民、利民措施:不再收取人工煤气居民用户每月最低3元的成本补偿费;免收每次10元的上门服务费。

  市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表示,将加强对调价收入的监管,加强燃气企业各项费用和经营情况的监管,促进企业加强管理、降本增效,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确保上海市燃气供应安全。

  

燃气调价两种方案:阶梯式或单一制

早报记者 余梦 姜丽钧 范英妹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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