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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新闻发布制度建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3:19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9月12日讯 记者刘晓鹏报道:“这会成为你们今后采访的必需品”,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倪寿明微笑着把一份材料交给与会记者,全国所有高级法院新闻发言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赫然在列。

  在今天举行的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宣布,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两个层级的新闻发布体制已经建立,具备条件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
人民法院也应设立新闻发言人,建立新闻发布制度。最近几天,全国各地高级法院的60多名新闻发言人将在北京开始集中培训,以求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

  针对新闻发布在司法制度中的作用,肖扬说,建立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是为我国公开审判制度的落实和司法透明机制的形成进一步提供制度基础,将努力实现法院新闻宣传的四个转变:由被动式变为主动式,由封闭式变为开放式,由终了式报道变为进行式报道,由工作式报道变为信息式报道。人民法院的新闻发布机构和发言人要尊重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的权益,加强联系沟通,提供线索。而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复杂判决,要向媒体提供简要的说明,解释必要的司法程序和司法规范语言,不能把新闻发布会开成“布置工作会”。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介绍,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将采取多种形式,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背景吹风会,组织记者集体采访、单独采访,以法院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新闻公报、声明、谈话,答复记者的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问询,通过法院网站发布新闻信息等。

  “制度建起来了,大家更期待进一步规范。”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陈忠仪说。目前,一份由最高人民法院拟定的相关规定正在征求意见,该规定将作为新闻发布的实施细则(详细报道参见今日本报第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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