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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遗址开发审批程序回溯:文物局未接到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3:21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田毅季谭发自河南洛阳北京 今年3月30日,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在河南洛阳调研时说:“目前在洛阳五大都城遗址中,隋唐洛阳城保护最为紧迫。”项目未曾报批

  9月2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查询了参加审批意见的社会科学院考古所的有关报批档案记录,他们并没有对遗址上洛阳师范学院扩张建设、植物园大水面及高尔夫球场大规模开发作出审批。后经记者咨询国家文物局考古处,该处同样没有对上述建设项目作出审批

  那么,这些遗址上的建设项目到底是怎样审批的呢?

  2002年,洛阳市建委发函征求市文物局对定鼎北路扩建工程意见,该函说,由于该工程要穿越隋唐洛阳城遗址宫城部分,而上述地块属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因此开工建设需首先经当地文物局批准。

  而就在这份函件上,有洛阳市文物局主管考古发掘的官员签署意见:“原则上同意市里的建设意见,但也要严格审批程序并经科学发掘。”

  有关人士对记者分析说,这个“原则上同意”的审批意见应属“越权审批”。

  而且文物专家告诉记者,国家文物局对上述大规模侵占遗址的项目审批非常慎重,“根本不会同意”。

  “建造遗址水上公园是谁批准的?这个渗透工程,应该由国家文物局审批,但据我在国家文物局考古处查询的情况,当地文保单位开发报批文件并没有报到该局。”有文物专家质疑。

  为此,洛阳当地多位人士曾向国家文物局反映情况,但迄今为止,当地侵占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

  其中一位专家告诉记者:“我曾多次为遗址被占一事向当地文物局反映,但是没有得到回应。该局理由是,这是市政府定的规划,他们也不好过多干预。”撞破城市建设“紫线”

  该专家说,对于遗址保护来说,当地文物部门是第一道防线,拥有监督开发权力。因此,当地文物部门无权对遗址占地进行建设批复,只能依程序报到省政府再经国家文物局审批。

  “对于隋唐洛阳城占地情况,我们判定它是不是违法,先要看它是否违背了《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然后再看它是否违背《土地法》。应该说,隋唐洛阳城遗址的大量占用,是将城市建设‘紫线’都给撞破了,这个性质非常严重。”8月25日,国土资源部监察局某官员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紫线”是指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或建筑保护范围界线,2003年出台的《城市紫线管理办法》规定:“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涉及文保单位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文保的法律、法规。”

  9月8日,洛阳市文物局文物科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日报》:“洛阳师院有百亩土地是在《文物法》颁布之前就批了,我们也拿它没办法。后来他们在遗址上继续扩建,我们得知后对其进行了罚款,而且是连续罚款。”

  洛阳市国土局土地科人士表示:“遗址上的建设首先要经过文物部门批准,一般只要文物局批了,我们就批。”洛阳市规划局规划科负责人则透露,他们并没有洛阳师院规划图,是土地部门没报来。规划滞后的反思

  不少文化遗址保护在城市化加速阶段,面临困境和危机。在另外一份国家级报告里,为当前文化遗址保护敲响了警钟——“以前制定可行发展规划的常规方法已解决不了问题。”

  这份报告是2005年度国家文物局20个年度课题之一,目前已通过该局鉴定。在专家组两轮评审中,该项目函审、会审都是第一名,国家文物局对于这个课题评价很高。

  “必须深入探讨洛阳文化遗产保护一再发生困境的社会历史原因和体制原因,尽快考虑对中国文化遗产管理体制进行一系列重大改革。否则,中国文化遗产在城市化加速阶段,遭遇全面损毁命运很难避免。”这份权威报告这样写道。

  这是一场时间和空间的竞争。

  记者了解到,国家文物局自去年起启动1.6亿元资金来保护隋唐洛阳城遗址,并拨专款委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做《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规划大纲》。

  “但这个恐怕于事无补。因为规划至少需一年时间才能经国务院批下来。到那时这22平方公里遗址还不知是什么样子!”有文物专家告诉记者。

  现实问题是,洛阳土地价格飞速上涨,对占地几十平方公里的大遗址来说,如果上面已建成单位,那么“再次征用”进行遗址保护的价格将无法估算。

  当地一位

房地产商估计:“即使是地段偏僻的洛阳轴承厂区1230亩土地,如果卖给房地产公司,可获利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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