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5日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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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3:50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9月12日讯(记者 季耀昆)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9月25日至29日在济南举行。本次会议允许公民申请旁听。会议将审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草案)》等。 会议的主要建议议题为:审议《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二次修改稿)》、《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
按照《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的有关规定,年满18周岁、户籍在山东或者户籍不在山东但在山东居住满一年的公民(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除外),可以于会议举行7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到所在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办事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自公告之日起,本次会议旁听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19日下午4时)。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咨询电话86046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