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新车手上路要挂统一标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3:55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9月12日讯(记者 孙镇镇 通讯员 祁亚萍)“新手驾车请多关照”、“不要吻我”等标志以后不能乱挂了。自10月1日起,我省规定新领机动车驾照的实习期驾驶人,将在车身后部挂放统一的实习标志,杜绝自行乱挂现象,降低驾龄在一年以下的驾驶人交通事故发生率。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
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针对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实习标志不规范、不统一,印制质量低,机动车驾驶人使用率低的问题,省交警总队规定,自10月1日起,驾驶人在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同时,向车管所申请领取统一印发的实习标志;实习标志要悬挂在机动车后部醒目的区域,对没有悬挂实习标志的,路面执勤民警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统一的实习标志为水滴状图形,为黄底、红字,面积不到一本书大。

  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取消了禁止实习驾驶人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规定,但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