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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员成普法重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3:55 哈尔滨日报

  哈报网讯(记者 初霞)“五五”普法期间,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和学校主管钱物、商务活动及招投标、招生分配等部门人员及大中小学生,将成为重点教育对象。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省教育系统“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会议上获悉的。

  “四五”普法期间,黑龙江省85%以上的中小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建立了近750
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广泛开展了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初步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很多学校采取“以案说法”、现场答疑、文艺汇演、模拟法庭等多种贴近师生生活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

  据了解,在“五五”普法期间,全省教育系统将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培训,把公务员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录用、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此外,全省还将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努力培养青少年的守法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预防、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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