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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商天天派人到消委会“上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4:07 深圳商报

  投诉美孚1号机油的消费者增至50人,供货商昨起先行垫付维修费

  供货商天天派人到消委会“上班”

  整个事件正呈良性发展态势

  深圳商报记者苏海强

  【本报讯】美孚1号机油事件又有新进展。市消委会昨天下午透露,深圳已有50多名消费者“中招”。

  6名受害车主得到垫付维修费

  市消委会专门负责处理美孚1号机油事件的工作人员熊汉东告诉记者,事件经媒体披露后,市消委会每天都要受理五六宗类似投诉。截至昨天,市消委会受理的投诉已超过50宗。为了让投诉者在第一时间能与供货商面对面沟通,供货商几乎天天派人到消委会“上班”。

  在市消委会调解下,截至9月11日上午,已有33位受害车主与供货商面对面协商,绝大部分车主都能接受供货商目前采取的相关补救措施。供货商准备从9月12日起,将对相关材料已经得到证实的第一批15位消费者先行支付约30万元的车辆维修费用。昨天下午,供货商带着现金,在市消委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当场为相关材料已经得到证实的6名受害车主支付了维修费用。6名受害车主同时获得了供货商免费赠送的价值700多元的大小两瓶金装美孚1号机油。

  获得垫付并不表明投诉终结

  熊汉东称,在事件原因、问题责任未明的情况下,经营者先行为消费者支付相关费用,在我市还是头一回,由于供货商的积极配合,尽管投诉者在不断增多,但整个事件正呈良性发展。

  熊汉东表示,对于个别不接受供货商先行垫付维修费用的消费者,市消委会还将进行耐心调解,如双方仍不能达成协议,消委会建议他们通过其他合理途径解决。消委会还提醒,准备接受供货商垫付维修费的投诉者,在投诉前要准备好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油小票、购油发票、车辆维修证明、车辆维修清单、车辆维修发票、垫付维修费申请书等相关资料,以期尽快获得垫付款项。

  熊汉东同时提醒已经获得垫付款的消费者,供货商提出在没有查明事件原因的情况下,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齐全的消费者先行垫付维修费用,只是供货商积极解决问题的一个措施。消费者获得垫付款,并不表示事情已经解决、投诉已经终结。待事件完全查清后,消费者还有进一步主张自己诉求的权利。

  已排除生产环节出现问题可能性

  在昨天的垫付现场,美孚1号机油供应商深圳市粤鹏孚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小冬称,作为企业,在责任不明、消费者无法追溯的情况下,有责任在公司的能力范围内配合消委会处理投诉,维护社会和谐。

  李小冬告诉记者,事件发生后,美孚1号机油生产厂家埃克森美孚非常重视,公司高层对事件深感震惊,并首先在生产环节展开周密调查。调查已有初步结果,排除了美孚1号机油在生产环节出现问题的可能。目前,埃克森美孚正在配送和物流环节展开调查。

  消委会提醒

  车辆出现异常应立即停驶

  据了解,市消委会除受理上述50多宗投诉外,还接到了10多名消费者的电话咨询。他们或称刚购买美孚1号机油正准备使用,或称已购买美孚1号机油并已使用一段时间。他们想知道该机油会否对汽车发动机造成损害。

  对此,市消委会称,受损车辆都是在行驶了2000至3000公里时才出现故障,如果车辆加了机油后,已开行6000公里以上,未出现经常性死火、噪声增大、油耗增加、车辆行驶时发抖、冒蓝烟等现象,并且检查机油尺未发现异常的话,机油应当没问题,车主不必担心。如果发现机油尺有异常,则千万不能继续行驶,否则可能导致车辆油道堵塞以及需机油润滑的机件表面受到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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