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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挖绿化带赔多少 两种算法相差80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5:09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王黎莉)近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位于雁塔路的校园西侧开了一个大门,挖掉了学校围墙与雁塔路人行道之间的灌木。西安市碑林区绿化队认为,该校在未完善手续的情况下私挖绿化带,上报西安市城管执法局,要求该校赔偿经济损失160余万元,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对赔偿数额有异议。

  记者从碑林区绿化队了解到,9月10日晚8时40分左右,绿化队人员巡查到西安建筑
科技大学西门时,发现该校私挖绿化用地约206平方米,绿化带中有多年生长的灌木176株。巡查人员及时制止私挖行为,并上报西安市城管执法局。按《西安市城市绿化收费管理办法》核算,该校应赔偿损坏绿化带、苗木及挡土墙等损失共计163万多元。

  据碑林区绿化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校于今年8月24日递交了“挖掘占用道路申请表”,申请取掉长59.5米长的绿化带。碑林区绿化队与该校协商为8米,但校方一直未答复,却在审批手续没有完善的情况下擅自动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设工程指挥部工程部部长李小健说,他们递交了“挖掘占用道路申请表”,但迟迟得不到审批,眼看校庆在即,不得不先行动工。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对于绿化带赔偿费160余万元的算法有异议。争议的焦点在于此处是否属于“绿地”。校方认为,这一争执也是造成该手续审批被延误的原因。若按照碑林区绿化队参照的“绿地补偿费地区分类具体标准”每平方米7830元核算,206平方米应赔偿160余万元;如果作为“绿篱”,参照“城市树木代除及绿化设施等补偿标准”的每株灌木40元核算,176株只需赔偿七千余元,若按私挖赔偿3倍的标准,也只需赔偿2万余元,“绿地”和“绿篱”赔偿数额相差8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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