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期将至 司仪却要“爽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6:18 北方晨报 | |||||||||
因双方在签写的是订单,付的是订金,则不存在赔偿事宜;消协人士提醒,婚礼高峰将至,准新人们在请婚庆公司时订单得签仔细 本报讯 记者牛奔报道 眼看婚期将至,婚庆公司却提出需更换事先订好的主持人,这让给儿子张罗婚事的张女士十分恼火。
张女士认为,提出更换主持人,即是婚庆公司违约,公司应该对其适当赔偿。而婚庆公司对此也有自己的看法。 十一期间,又将迎来一个结婚高峰,遇到类似情况的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今年5月,张女士在铁西区一家婚庆公司为儿子的婚礼联系了主持人和摄像师。张女士说,当时双方已经谈妥,某话剧团的一位主持人价格300元,婚礼摄像师价格200元,婚礼日期为9月16日。同时,张女士先交了100元钱,婚庆公司出具了一张婚庆订单。 9月9日,张女士突然接到婚庆公司电话,事先定好的主持人因有演出,不能主持当天婚礼。但公司可以提供同样价格的主持人主持婚礼。 张女士对此坚决反对,“因为我看好了那个主持人,才与这家婚庆公司签下订单,但在还有一周时间的时候突然提出更换,这不是当初我所选择的服务,是他们违约。”张女士要求取消与该公司的订单,并要求其双倍赔偿。 昨日,记者与该婚庆公司取得联系。负责人解释说,事先定好的主持人确因工作原因不能主持婚礼,“″但公司是提前通知的,并没有耽误婚礼进行,没有给消费者造成损失,要求赔偿是不合理的。” 对此,铁西消协方秘书长对此解释说,如果当时张女士所交纳的100元为定金,则根据《合同法》可以要求公司双倍赔偿。但因双方在签写的是订单,付的是订金,则不存在赔偿事宜。当事双方可到消协讲情事实,由消协调解解决。 同时,方秘书长提醒读者,每年婚礼高峰期,消协会接到各种各样涉及婚庆公司的投诉。消费者在与婚庆公司签写订单时一定要注意相关的事宜,以确保因婚庆公司违约时,能够有充分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