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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施工最高可罚2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6:21 山西晚报

  北京拟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本报讯今后,除特殊情况外,北京将禁止夜间施工,违反规定的单位可能受到最高20万的处罚。自9月11日起,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就《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送审稿)》征求意见。此次管理办法对施工噪声、住宅区噪声、经营噪声都作了细致规定。

  装修扰邻可处500元罚款

  为保证住宅区的安静,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置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餐饮、歌舞娱乐、生产加工和制造业场所。

  超过规定的时间范围进行夜间经营的餐饮、娱乐企业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针对室内装修噪声问题,将禁止在规定的时间内,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装修和家具加工等活动,违者可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放任公共噪声物业将究责

  同时,物业对小区噪声治理负有责任。已经交付使用的住宅楼由于配套公用设施产生噪声污染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治理不到位将处10万元以下罚款。

  高考期间施工将重罚

  针对施工噪声扰民的情况,《办法》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在夜间进行混凝土浇注振捣等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但国家和北京市重点工程、抢修、抢险作业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在中考、高考期间以及市政府规定的特殊时期内,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在规定的时间内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作业。违反以上规定的,将处20万元以下罚款。

  超市禁止大喇叭揽客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干扰他人的音响器材,在商业经营活动中,禁止使用音响器材或采用其他发出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餐饮娱乐、健身、超市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造成噪声扰民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据《新京报》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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