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将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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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7:1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9月12日讯 (记者谢向荣 实习生李佳妮)作为市民,在平时的日常生活工作中,哪些行为可能会被罚,哪些可能违反了城市管理条例?记者摘录了其中与市民生活联系较紧密的一部分。 乱贴广告最高罚500元
未及时清除建筑物、构筑物上违法张贴的纸张或乱涂写等行为,将被处予100—500元的罚款。 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将污水排放、倒泄到道路上的,按污染面积处以每平方米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逾期未处理的,予以没收并按每只每日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城市规划每平方米罚1000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及相关设施,并按违法工程面积处以每平方米1000元的罚款:已经构成改变城市规划确定的土地使用性质的;侵占城市水源地或者对城市水源地构成污染威胁等。 违反规定露天经营最高罚2万元 擅自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开办经营性质的露天歌舞厅、露天影剧院、露天录像放映厅等娱乐场所的,责令改正,暂扣违法经营的器材,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擅自变动道路附属设施最高罚1000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在道路上拌合水泥、砂浆、混凝土,碾压炉灰、铁板,堆积、晒放、焚烧物品或焊接作业的;挪动、拴拽、涂改、遮挡、敲击路名牌等道路附属设施的;擅自在桥下停放车辆、停泊船只的。 损坏城市绿化处50元以下罚款 有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以5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 乱停车最高罚100元 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放规定在城市道路人行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在城市道路人行道上违法停放非机动车的,处以警告或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无照经营最高罚1000元 对无固定场所的无照经营者,责令改正,并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户外公共场所散发印刷品广告及商品样品的个人,责令改正,并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