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可制作电视娱乐节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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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7:30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 为加大民营文化企业发展,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文化的领域,昨日,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文化广播局、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发出《关于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企业的意见》。《意见》称,在以后的多个文化领域当中,允许民营资本进入。 《意见》积极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进入以下文化行业和领域:文化表演团体、演出场所、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艺术教育与培训、文化艺术中介、文化娱乐、艺术品经营;动
按照《意见》的要求,民营文化企业在税收上,享有国有企业的同等待遇。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