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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道:骑车人老毛病还没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7:56 沈阳网-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朱峰高寒冰实习生王禹哲张俞)昨日是沈阳市第三次“文明出行”行人违法集中抄报日,有12个单位因为员工(学生)出行违章被抄报。记者注意到,在12名被抄报者中,因为“非机动车走快车道”被抄报的超过半数。看来,骑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的市民在今后出行中应该多加注意了。

  在当日的抄报行动中,九路行动组共纠正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65人(次)
,抄报单位12家,警告49人(次),罚款116人(次)。记者注意到,在被抄报者中,有7人是因为“非机动车走快车道”。

  在皇姑区辽宁中医岗,一名骑车的老者眼看着红灯猛蹬几下,穿过马路,把协勤人员气得直跺脚。当交警令其停车时,由于车闸不好使,差点连人带车撞进交警怀里。被纠正时,老人竟连声道歉:“我眼神儿不好,对不起了。”另一名骑车人没有闯红灯,却也被交警拦住。“骑车人在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需要下车推行,否则将被罚款30元。另外,骑车人通过斑马线时,必须推行。”交警的解释令被纠正者心悦诚服。

  9时30分,记者随大东交警来到了沈阳市某中学,第一名道路交通违章者叫“王海燕”,自称是该校数学教师。当交警告知此人姓名后,校方表示并无此人。随后,交警又来到另一名叫“闻春林”的交通违法者的单位,他自称沈阳市铁路局某单位的工作人员,经该单位人事科科长的调查和观看违法者违法走机动车道的录像后,发现这又是一起“虚报”事件。而一名自报是沈阳市某服装集团工作人员的违规者,交警花了半天的时间也没找到该单位。

  当日上午,在保工北街的一个路口,一位女士不顾众多的车辆,左躲右闪横穿马路。在交警向此人开具《整改通知书》时,该名女士的态度非常的诚恳,称自己是因为上班要迟到了,迫不得已才横穿马路,下回一定注意,交警随后将其放行。

  可这位女士走的时候根本没看信号灯,径直走过了马路,交警只得将其再次拦下。该女士姓方,在沈阳万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奇瑞专卖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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