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毒贩在皖“卖粉”3015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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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8:19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马中法龙存友记者朱礼文)来自新疆的买买提江·卡迪尔、阿斯也木·麦麦提夫妇,在2004年4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在我省贩卖海洛因3015克,9月11日,马鞍山中级法院一审判决两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团伙另3名成员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0年以来,被告人买买提江·卡迪尔、阿斯也木·麦麦提夫妇
在2004年4月至2005年12月期间,两人出资从新疆某毒贩处共购进毒品海洛因3015克,安排另三名新疆人依布拉音·牙生、买买提·达吾提、阿那古丽·托乎提购买稀释毒品所需材料葡萄糖粉、胶带等,对购进毒品进行稀释、分装,根据毒品纯度不同以不同比例掺入葡萄糖粉,用胶带包装成弹子状,采取手机联系方式,向马鞍山市、黄山市等地贩毒、吸毒人员进行贩卖。 其中,依布拉音·牙生参与贩毒2000克,买买提·达吾提参与贩毒2665克,阿那古丽·托乎提参与贩毒数量1715克。买买提江·卡迪尔夫妇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系首要分子,应当按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