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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期有望“精确到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8:25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济南讯(王雷)从2003年开始试验的软件量刑,将随着在山东全省推广,而颠覆传统的“估堆量刑”模式。今年3月,淄川区法院的“智能数字化量刑系统”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正面评价。

  在软件量刑出现之前,所有刑庭法官都用传统的“估堆”量刑。“估堆”量刑有明显的缺陷:有的法官认为,只要案件定性不错,在量刑上多判几年,少判几年都无所谓,谁
能拿秤来称?我国刑事判决的量刑单位一般是“半年”,这意味着每一个犯人的服刑期与实际法律规定总有几个月的“误差”。直接的后果是两个罪犯在监狱中相遇,彼此一介绍,发现各自的犯罪情节大致相同,但刑期却有较大的差异。这是一种合法的“不公平”。量刑偏差不仅是中国法官们的一道难题,也是世界司法界的一道难题。

  淄川区法院刑庭庭长王红梅介绍,淄川区法院刑事判决书上,刑期的计算单位已经具体到了“月”。“我们的目标是把量刑从‘月’精确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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