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建民家人获500万港元抚恤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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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8:25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据青年参考报道(徐凤琴)香港前总警司冯建民自杀死亡,其家人可获一笔抚恤金。据警方发言人表示,根据公务员事务规例,公务员在职时身亡可获得死亡恩恤金及全部退休金。就冯建民事件计算,其遗孀将获发退休金约500万~700万元。 此外,《孤寡抚恤金条例》(第94章)列明,所有在1978年或以前,根据可享退休金条款聘请的男性人员均须参加“孤寡抚恤金供款计划”,确保在他们去世后,遗孀及遗孤可
对于其死因,有消息指出,冯曾向人透露不满廉署调查手法,包括对其家人及亲友造成滋扰。半年前烧炭自杀未遂,出院后根本不想见任何人,仅肯与一两名带他出身的长官或知己见面。冯死后,留下苏美薇及一对子女,长女是香港大学法律系毕业,现当见习律师,儿子则在海外求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