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劳模表示 做党员表率做职工榜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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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9:24 河北日报 | |||||||||
本报9月12日讯(张立武、段丽茜)在今天召开的学习林秀贞先进事迹座谈会上,我省劳模纷纷表示,要像林秀贞那样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工作和生活中学习林秀贞,做党员的表率,做广大职工群众的榜样。 来自电力、公交、纺织、公安、卫生等不同行业的劳模代表分别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畅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全国劳模、石家庄蔬菜公司天荟店经理刘荣秀表示,林秀贞30年来义务赡养孤寡老人,资助贫困学生,热心为村民办好事的先进事迹,感人至深,引人向善,是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生动实践。 全国劳模、石家庄常山纺织第五分公司员工陈美霞说,林秀贞用发自心底的善良,用朴实无华的言行和持久燃烧的激情,为我们树起了一个榜样,我们学习林秀贞就是要做这种好人,要在劳模身上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履行入党时做出的庄严承诺。 会上,省总工会向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发出开展向林秀贞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要学习林秀贞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崇高精神,形成明是非、知荣辱、辨善恶、分美丑的良好道德风尚;学习她践行党的宗旨、热心公益、扶贫济困的可贵品质,为构建和谐河北作贡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