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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委员会专挑错别字语法错误 昆明中院要让法律文书“零错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0:01 云南日报

  昨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质量管理通报会,专门通报了昆明中院一季度法律文书质量评查结果,并对一起因裁判文书错漏引起严重错误的案件发出首份案件质量评查建议书。

  今年初,昆明中院成立了由分管副院长负责的审判质量评查委员会,围绕质量抓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水平。此次评查,由全体委员和部分审判业务庭负责人共
16人采用匿名评审的方式,重点对昆明中院今年一季度审(执)结的各类案件法律文书质量进行了评查,共评查各类法律文书133份。针对判决书样式不统一;错别字、漏字、标点符号使用错误、断句不当;法律用语不规范,表述存在错误;对数量、时间的表述不统一;判决说理不够充分,针对性不强等,提出了具体的处理和改进意见。审判质量评查委员会还专门通报了一件因文书错漏引起严重错误的二审行政案件,并对该案承办人和所在部门发出案件质量评查建议书,并责令限期整改,案件进入再审程序。

  昆明中院杨玉兰院长认为,审判质量是法院永恒的主题,是法官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的职责所在。一份优秀的裁判文书是法官心血的结晶、法官解释法律的成果和人民法院公信的载体,因此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的一张名片。

  柏立诚通讯员代翁琳(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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