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首批30名巡访员上岗 巡访以日常观察为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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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0:09 中国徐州网 | |||||||||
巡访以日常观察、反映情况为主,不从事检查、暗访等活动 彭城晚报讯(记者王彬 通讯员李海波张长婴)近日,我市首支由30名社会各阶层人士组成的社会治安巡访员 开始走街串巷,履行自己的寻访职责。他们要在两年内对我市8大治安问题进行寻访。
巡访员不得从事暗访 社会治安巡访团的30名巡访员主要通过日常观察、调查走访等形式,巡访查找社会治安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以 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同级或上级公安机关反映并提出工作建议。公安机关接到巡访员反映后,要及时研究对策、措 施,组织查证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反馈巡访员。 为保障巡访员的正常工作和人身安全,巡访活动以日常观察、反映情况为主,不得从事检查、暗访等活动。对通过巡 访活动发现、掌握的社会治安问题,巡访员不得向当事人通风报信,或随意向外界透露,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造成严重 后果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巡访主要包括8个方面 巡访员巡访的主要内容包括8个方面:1、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情况;2、娱乐服务场所吸毒贩毒、卖淫嫖娼、色 情表演等违法犯罪活动情况;3、公众聚集场所重大火险隐患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安全问题;4、抢劫、抢夺、盗窃等 多发性侵财犯罪活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5、校园周边及网吧、出租屋等治安管理问题;6、交通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7 、其他社会治安突出问题;8、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社会治安巡访团成员提供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并为侦查破案或解决方面性治安突出问题发挥直接作用的,相关部 门将按照有关规定,按程序报批后对提供人进行奖励。对热心开展社会治安巡访工作的,给予必要的表彰,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