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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期有望精确到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0:3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从2003年开始试验的软件量刑,将随着在山东全省推广,而颠覆传统的“估堆量刑”模式。日前,淄博市中院院长林春明向记者透露了这个消息。

  事实上,今年3月,淄川区法院的“智能数字化量刑系统”就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正面评价。7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江苏连云港召开的全国量刑研讨会,又邀请了淄川区法院出席介绍经验。

  尽管不少媒体仍在讨论软件量刑如同历史上把选拔官员的权力交给竹签的“掣签法”一样糟糕,但软件量刑却得到了不少专家与法官的支持。软件量刑能引发公众无尽的想像:当每一个公民的电脑里都装了一套自动量刑的软件后,大多数刑事案件的透明度将大大提高———每个人都可以坐在书桌前,敲几下键盘得出判决结果,有人认为,司法腐败由此可一定程度上受到遏制。

  传统量刑先天不足

  “我们搞这套系统的目的就是防止出现量刑畸轻畸重的情况。”淄川区法院刑庭庭长王红梅说。据有关材料显示,近年来,我国刑事案件上诉(申诉)率一直维持在60%左右,约有一半的上诉原因起于量刑的不均衡。而从2003年使用软件量刑后,淄川区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极少”上诉。

  在之前的报道中,软件量刑被披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甚至在一些报道中还与“电脑审判”画上了等号,“严格说来,不应该叫做电脑量刑,而是规范化量刑。”王红梅说,“电脑只是计算工具,量刑计算规则的改变才是重点。”

  要把刑期精确到天

  我国刑事判决的量刑单位一般是“半年”,这意味着每一个犯人的服刑期比实际法律规定总有几个月的“误差”。而且由于不同地区法官量刑的标准不一样,对自首、累犯、主犯、从犯、退赃等四十多种可以增减刑期的情节理解不一,直接的后果是“两个罪犯在监狱中相遇,彼此一介绍,发现各自的犯罪情节大致相同,但刑期却有较大的差异”。淄川区法院袁涛说,“这是一种合法的‘不公平’。量刑偏差不仅是中国法官们的一道难题,也是世界司法界的一道难题。”

  “软件量刑也并没有彻底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王红梅介绍,在软件严格的量化计算外,法官拥有6个月的自由裁量权,如果软件计算的刑期不全面,还可以由合议庭修改。在审结的2000多个案件中,只有二十多件被修改。例如一起故意伤害案,量化参考刑为2年8个月,考虑到其社会危害性等较为严重等,合议庭调整后改为3年。

  淄川区法院刑事判决书上,刑期的计算单位已经具体到了“月”。“我们的目标是把量刑从‘月’精确到‘天’。”王红梅颇为自豪,“只要事实一样,法官量刑的结果就不会相差很大”。

  判刑判几年,电脑软件说了算。当舆论还对淄博市淄川区法院“软件量刑”议论纷纷的时候,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决定今年内在全省推广这种模式。有人认为,司法腐败可以由此受到遏制。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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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脑量刑全过程

  案例:一起故意伤害罪,被告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争执,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被害人面部划伤,经鉴定,被害人构成十级伤残,案发后被告主动投案,并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1.以上事实经庭审查明后,进入量刑环节。

  2.启动软件,选择了故意伤害罪,输入“致一人轻伤”,电脑显示“基准刑”为“有期徒刑6个月”;输入“十级伤残”,出现“增加刑期3个月”,据此确定“基准刑”为9个月徒刑。

  3.选择“在传讯前自首”和“主动全部赔偿”“浮动刑”情节,电脑显示各“减基准刑20%”,减去的“基准刑”为3.6个月。

  4.“基准刑”减掉“浮动刑”,得出“量化刑”为5.4个月,根据量刑细则规定的四舍五入原则,最后得出此案“量化刑”:5个月拘役。

  5.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也还有余地,考虑到被告用刀伤人,性质较恶劣,最终裁判“宣告刑”为6个月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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