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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企业提意见 每包间每天收取版权费不超过2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0:46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8月21日,国家版权局公布了版权费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KTV每个包间每天收取上限为12元的版权费。日前,南京市近20家KTV代表坐到了一起,形成了较为集中的“南京意见”:版权使用费应不超过每个包间每天0.2元。据了解,该意见已经通过南京市歌舞厅协会,上传给国家版权局。市歌舞厅协会:每个包间每天不应超2角。

  上月18日,国家版权局正式公告就“每间包房每天收费12元”(含音乐、MV作品使
用费)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准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8月21日至9月20日。就在征求意见即将结束之际,南京市KTV行业集体发出了自己的声音。

  “目前,我市KTV企业共有包房约12000间,平时包房的使用率仅为30%。我们在参考了上海、杭州等地提出的费用标准,并结合自身实际后,商量出一个统一意见。”昨天,南京市歌舞厅协会副会长杨元麟介绍说,南京近20家KTV企业代表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每个包间每天收取的版权费在0.12元到0.2元之间比较合适。

  KTV企业:2角标准符合南京实际2角的标准是如何制定出来的?南京市歌舞厅协会有关人士介绍说,以我市一家中型KTV80个包间计算,一年的毛收入在80万元到100万元之间,净利润在30万元左右。如果按照每间每天12元收取版权费,则每年需要支付35万元,这笔费用将“吞噬”KTV企业所有的盈利。而在8月底,上海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卡拉OK专业委员会联合上海的KTV企业,提出了每间每天1元的“上海意见”。我市某KTV负责人表示,相同规模的KTV企业,上海的效益一般是南京的3倍左右,加上南京顾客的额外消费能力远远低于上海,每个包间每天0.2元,中等规模的KTV企业年缴费在6000元左右,通过自身管理就能消化这部分成本,也不会通过涨价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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