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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海事法院关于深入进行案件管理清理工作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0:50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为巩固扩大我院清理超审限案件工作成果,解决以往在案件管理上遗留的问题,实现案件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全省法院案件管理清理工作会议的部署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琼高法〔2006〕168号文件的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以前段超审限案件专项整改工作为起点,再用三个月的时间,深入进行我院案件管理清理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1、本着尊重历史、正视历史、正视问题的工作态度,以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彻底清查建院以来所有案件的案卷归档情况,在准确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做好缺补重建,确保一案一号一档。

  2、对未结案件的审执进展进行检查,切实处理好超审限案件、中止诉讼或中止执行案件、超期执行案件的尽快结案、尽快消化工作,督促未结案件尽快结案。

  3、对我院案件流程管理各个环节已有制度规范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发现存在的管理漏洞,整章建制,促进案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二、组织机构

  海口海事法院成立案件管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孙明宇任组长,副院长葛荣平、王雪林任副组长,金兆华、章德福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

  1、案件清理整改工作办公室,主任王雪林(兼),成员金兆华、章德福、罗继先、付晓兰、梁旭、简万成、莫雄、潘彩亚、叶碧霞;

  2、案件管理整改工作办公室,主任葛荣平(兼),成员陈兵、刘本荣、陈运洪、陈映红。

  三、工作内容、方法

  (一)案件清理整改工作

  1、摸清未归档案件底数。即准确摸清建院以来我院受理的所有案件未归档的具体情况。该项工作从前段超审限案件专项整改活动时已开始,根据9月1日召开的院党组扩大会议的要求,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再次对建院以来至2005年期间的案件进行了认真、细致、彻底的清查。目前已基本完成。

  办公室根据我院历年来的立案登记,参照历年来的工作总结和司法统计,确定受理案件数及具体案号,后对照归档记录,对比查出未归档案件及具体情形。清查结果表明,建院至2005年我院共立各类案件4657宗,归档4507宗,未归档150宗。未归档150宗案件的具体情况是:(1)空号3宗(立案登记号不连贯,中间空出号码);(2)移送8宗;(3)上诉12宗;(4)中止诉讼19宗;(5)合并装卷14宗;(6)有案有号情况不明94宗。其中,海商25宗,海事7宗,执行36宗,海督3宗,海债2宗,海重2宗,保全16宗,其他3宗。

  2、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对150宗案件,特别是对94宗有案有号情况不明的案件,进一步摸清案件当事人、案由等信息,查明案件审理或执行的合议庭及承办人,弄清案件未归档的原因和相关材料的去向,明确档案缺补重建工作的责任人。

  3、缺补重建。未归档案件档案缺补重建责任人应写明未归档原因、当时处理的有关情况等,作为《案卷补建说明》归档。同时,将目前能找到所有相关材料附卷归档。部门负责人对补建档案应进行检查,签字后交案件清理整改办公室确认归档。150宗未归档案件除上诉案件外,全部应做到一案一号一档。

  4、收结案登记及统计等档案的归档。在清理未归档诉讼、执行案件的同时,对建院以来所有案件收案、分案、结案登记,信访登记,以及司法统计等涉及案件的所有台帐进行清查核对,凡发现登记不全、资料不全、分类不清、材料散落的,应当收集补齐、装订,做好缺补重建,并全部归档到院办公室。

  5、未结案件检查。对目前未结案件的审理或执行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是否超审限;是否某一阶段或环节超期限;可以尽快结案。对超审限案件、中止诉讼案件、中止执行案件和超期执行案件,摸清底数,逐个研究,依法处理,尽快消化。对疑难复杂案件、容易引起矛盾激化的案件,要及时向上级法院汇报。对某一阶段或环节超期限的案件,立即整改。对可以尽快结案的案件,督促尽快结案。

  6、执行款物管理清理。对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逐项检查执行款物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凡不符合规定的,必须迅速纠正。

  (二)案件管理整改工作

  1、检查已有流程管理制度规范的落实情况。全面检查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各个环节已有流程管理规范的落实情况。重点是:(1)立案登记;(2)立案材料交接;(3)文书送达;(4)案件材料移送、交接;(5)审限跟踪、审限通报、结案审查等。

  2、运用新版软件开展流程管理工作。

  3、修订、完善本院流程管理规定。修订本院《流程管理规定》,针对对检查已有流程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案件清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新制度,完善我院流程管理。

  4、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依照最高院关于诉讼、执行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和档案保管期限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涉案文档的管理制度,并按照省高院关于“诉讼档案检查工作方案”和“诉讼档案移交归档与检查考评验收暂行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达标。

  四、时间安排

  1、9月30日前完成未归档案件缺补重建工作、未结案件的检查、执行款物的清理。

  2、10月20日前完成案件管理整改工作。

  五、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清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凡清理整改走过场或发生案件久拖不决、久拖不执等问题的,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该部门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二)要将清理整改工作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推进审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正视历史、正视问题的态度出发,认真做好清理整改,并以此进一步增加法官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三)凡在清理工作中主动报告问题,或者查出问题,能积极整改的部门和个人,一般不予追究责任。凡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态度消极,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从严处理。对个别职业道德缺失、工作责任心极差、多次违反审判纪律的人员,要坚决采取组织措施予以处理。

  (四)各部门负责人要针对本次专项清理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一次认真的分析,要在规范行为、加强管理、落实制度上狠下功夫,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做好案件管理的各项工作,推动各部门管理和本院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00年八月二十八日

  (海口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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