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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建行贿企业“黑名单” 取消其投标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0:53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新闻网9月13日遂川讯(何彩云 报道)为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市场秩序,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遂川建立了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

  该制度规定,在医药购销活动中,凡有以下行为的医药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财物或回扣的行为;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为达到促销产品的目的,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医务人
员财物或提成;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基建工程等招投标活动中,在账外暗中以各种名义向招投标中介机构或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人送回扣的行为;在购销活动中发生的其他违法行为。

  对列入“黑名单”的医药企业,将取消其参加该县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基建工程两年投标资格,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采购其产品。同时,医疗机构单位和个人在物资采购、基建工程和临床活动中有收受财物、回扣和提成行为;有收受财物、回扣和提成不按规定如实登记上缴,私设“小金库”用于私分行为的,在提职考查、职称评审、评选先进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将依法受到严肃处理。

  编辑:魏传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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