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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卫生部将每月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3:36 法制晚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卫生部将每月公布

  新华社北京9月12日电(记者 朱玉)卫生部12日首次公布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这次公布是今后每月一次例行公布的开始。

  据卫生部新闻办公室有关人士介绍,这种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发布,以
后将每月进行。发布是依据今年3月制定并发布的《卫生部关于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进行的。而法定报告传染病的发布已于2004年2月开始每月进行。

  卫生部有关人士表示,之所以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推迟到现在发布,是因为以往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定缺乏明确标准,事实上,有些整体疫情就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但局部地区的整体疫情是否应当由卫生部发布,需要看疫情是否达到相应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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