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即将大“扩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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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5:23 中国江西网 | |||||||||
中国江西新闻网9月13日南昌讯(特约记者 欧阳鑫 报道)到2010年,全国所有行政村、自然村(屯)都要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日前,全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现场会召开,会议要求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改变公安消防现役力量不足现状。据此要求,江西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将会大“扩军”。 现场会上,公安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交通部五部委联合
按照国家五部委的要求,江西省将进一步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扩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规模,在县级以上城市和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中心城镇,重点发展建制完整、管理规范、战斗力较强的专职消防队伍;在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依托基层政权组织,按照有队员、有训练、有器材装备的标准,重点发展群众性志愿、义务消防组织;对远离消防队站、火灾危险性大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消防法》的要求,巩固和发展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对新建成的专职消防队,省政府将统一建制称谓、统一招收条件、统一管理标准、统一外观标识、统一调度指挥。通过两三年的努力,江西省消防工作将形成“政府主导、专群结合、覆盖城乡、统筹发展”的工作新格局。目前,九江、南昌市100名合同制消防员征招工作已经启动,并逐步在全省铺开。 据介绍,截至今年上半年,江西省已经指导506个乡镇组建了配有消防摩托车和手抬机动泵的义务消防队伍。13个县(市)100%乡镇建立了配备三轮消防摩托车或手抬消防机动泵的乡镇义务消防队。省政府投入3000万资金专门用于南昌、九江水上消防队队伍建设。南昌水上消防队将于今年11月,九江水上消防队将于明年8月分别投入使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对稳定全省火灾形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编辑:吴辉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