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特殊案件由最高院统一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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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5:26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9月12日电(记者田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上明确了司法个案信息发布纪律:司法个案原则上按照属地原则发布,重大的、特殊的案件或在全国有影响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他同时强调,高级法院在重大事项发布新闻前,应将要发布的新闻及发布口径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以保持在重大事项上全国法院的协调一致。地方法院发布的重大新闻,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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