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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订制服务须“请求确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12:19 新闻晚报

  □据新华社电

  信息产业部14日发布通知,电信企业在向用户提供诸如包月短信、订阅短信类移动信息服务业务时,必须发送“请求确认信息”。通知称,用户申请短信、彩信等订制包月类、订阅类移动信息服务业务时,基础电信企业应当事先请求用户确认,未经用户确认反馈的,视为订制不成立,且不得向用户收费。用户短信查询、退订和确认反馈时,应免收相关费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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