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5部委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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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13:27 法制晚报 | |||||||||
5部委改出口退税 加工贸易税收政策 本报讯(记者 张丽锦)财政部等5部委联合发出通知,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部分重大技术装备、IT产品、生物医药产品、高科技产品、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出口退税率上调,其他的产品基本下调2至8个百分点。
通知明确,将以前已经取消出口退税以及这次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对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商品进口一律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据悉,此项新的政策自2006年9月15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