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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8·17”碎尸案嫌疑人被抓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13:32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9月14日讯(记者 苏一宏)因分赃不均产生矛盾遂对同伙动了杀机,诱骗同伙服下安眠药后将其杀害,肢解抛到了玉龙河内潜逃。隐姓埋名混迹在青州劳务市场上半个月的嫌疑人刘某9月13日被张店警方擒获,一度在张店街头沸沸扬扬的“8·17”碎尸案告破。

  8月17日18:00许,张店警方接到报警,在中国陶瓷科技城东侧一临时性垃圾场内发现一具无头尸体。8月18日10:00许,张店警方又接到报警,世纪路南首铁路桥西侧玉龙河西
岸发现一只深蓝色帆布包,内有一用黑色塑料袋包裹着的人体头颅,经法医DNA检验确定,这正是“8·17”碎尸案无头男尸的头颅。

  张店警方立即成立了“8·17”专案组,8月20日,通过技术手段,专案组初步确定黑龙江省牡丹县龙庙乡男子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查刘某2001年因破坏电力设施被桓台县法院判刑6年,2006年1月释放。专案组从刘某的家乡警方反馈信息,刘某七八年前离家一直未归。

  在民警大范围的摸排过程中,9月10日,专案组得到重要线索,刘某在青州市谭坊镇的刘君台村和夹合子村出现过。专案组立即组织警力扑向青州市谭坊镇。9月12日,专案组民警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对刘君台村和夹合子村两个村内的外来务工暂住人员展开全面摸排。

  9月13日上午,专案组民警在刘君台村预制厂摸排时,发现混凝土搅拌机旁的一名中年男子与掌握的嫌疑人刘某的特征相似,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嫌疑人控制。经讯问,刘某对伙同他人制造“8·17碎尸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刘某交代,2006年8月10日,刘某与受害人刘涛(化名)(28岁,泰安市人)一起盗窃电缆线后分赃时2人产生了矛盾,刘某便对刘涛怀恨在心。后来,刘某找到狱友韩某商议除掉刘涛,2人8月16日晚来到刘涛在张店西郊的暂住处看望腰痛的刘涛,拿出冒充治疗腰疼病的安眠药诱骗刘涛服下,乘刘涛熟睡之机将其杀害并肢解,抢走其1000余元现金及一部手机,分别抛尸于中国陶瓷科技城东侧一临时性垃圾场和玉龙河南首河道内。

  9月14日9:00许,专案组在青州市谭坊镇将刘某同伙韩某抓获。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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