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出口退税政策今起局部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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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14:4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据新华社电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14日联合发出通知,自9月15日起,我国将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根据《通知》,我国将取消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涉及商品包括进出口税则第25章除盐、水泥以外的所有非金属类矿产品、煤炭、天然气、石蜡、沥青、硅、砷、石
此外,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也将降低。其中142个税号的钢材出口退税率将由11%降至8%;陶瓷、部分成品革、水泥、玻璃的出口退税率分别由13%降至8%或11%;部分有色金属材料的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5%;纺织品、家具、塑料、打火机、个别木材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11%;此外,非机械驱动车(手推车)及零部件的出口退税率由17%降到13%。 此次调整也将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包括将重大技术装备、部分IT产品和生物医药产品以及部分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出口的高科技产品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提高到17%;将部分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的出口退税率由5%或11%提高到13%。 (晓健/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