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将向见义勇为家属按月发放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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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18:29 新华网 | |||||||||
新华网长春9月15日电(海涛)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于英近日表示,长春市见义勇为办公室将于近期开始向见义勇为家属按月发补助。 长春市见义勇为办公室副主任秦莺透露,针对特别困难、住房条件差的见义勇为英雄和家属,长春市要从见义勇为基金中拿出专款给他们建新房,解决实际困难。
此外,还要向见义勇为家属按月发钱,发放标准将按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伤残人员目前家庭经济情况而定,按照城市和农村分为六个标准,其中城市分为500元、300元、200元;农村分为300元、200元、100元。(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