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北京小区物业撤离续:业委会收到罢免提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0:08 新京报

  该提案由部分业主起草,内容还包括是否同意原价续聘原物业等;业委会称原物业不具选聘资格

  本报讯(记者 王殿学)前晚,美丽园一些业主向业委会提交提案,正式提议罢免业委会。昨天,提案组织者之一业主王先生说,提交时相当平和,议案内容有三个,一是是否同意以2.04元的价格续聘原物业,二是是否罢免业委会,三是是否同意以招标的方式选聘新
物业。

  业主否认提案相互矛盾

  昨天,业委会委员朴寅吉说,提案第一和第三个内容有相互矛盾之处。而且原物业的回归没有任何说法,如果其身份不明确,在选聘物业时,业委会说无法给原物业身份,这一点需要政府机关明示。

  提案组织者之一王先生说,提案第一和第三条并不矛盾,这样设计是给业主们充分的选择机会,让业主在续聘和选聘之间做选择。

  业委会称原物业有三大劣迹

  业委会委员朴寅吉说,前几天,北京市人事局通过网站全文转发了人事部《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的通知》,通知中明确,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人如果有三种恶劣情形的任何一项,都将被取消认定资格:管理项目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撤管和在物业交接过程中拒不撤出或强行接管的;发生擅自停水、停电、停电梯等野蛮管理行为的。朴寅吉说:“鸿铭物业肯定是擅自撤离,而且停水停电停电梯,三条之中占了两条,如果负责人无法通过资格师认定,该物业应该不具备选聘物业的资格。”

  朴寅吉说,目前,业委会正在协商召开业主大会的时间表。

  ■相关新闻

  “不罚美丽园物业,其他小区将受打击”

  “魅力社区”组委会围绕美丽园展开“业主的权利与义务”论坛

  本报讯(记者 王殿学)近日,首届北京“魅力社区”组委会在丰台云岗街道举办了“业主的权利与义务”论坛,论坛以美丽园为例,讨论了业主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撤离物业应给业主补偿”

  参加论坛的新纪元家园业委会主任齐建新说,应该早日对美丽园原物业进行处罚。”如果业主

维权的结果只能这样的话,是不是哪个小区的业委会也不敢起诉物业了,因为物业可以突然离开,大不了再回来。不处罚美丽园物业会打击其他小区业委会的信心“。

  北京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专家组副组长蔡若焱表示,不但要对美丽园原物业进行处罚,还得要求物业对业主补偿,不能将对业主造成的损失转移到政府部门。

  与会专家介绍,美丽园物业之所以能够以离开威胁小区业主,因为它管理着小区许多公共事务,比如水、电账户,保安、保洁等,一旦这些服务停止,业主将无法正常生活。

  “公共事务不该由公司管理”

  “小区公共事务管理权绝对不应该让私有公司拥有,而是应该由公共机构管理。”蔡若焱说,“根据法院判决,表面看美丽园

物业费降了,实际上一分钱没降,业主只是不用为原本没有的服务支付费用,物业的利润率也没有下降。”

  蔡若焱表示,美丽园现在的混乱是因为一些业主先感到生活不便,而其中还有一些业主认为原物业服务不错,没考虑这是自己花钱买来的服务,用道德标准评价了经济领域的事。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