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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将会提高一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0:29 国际在线

  中新社北京九月十五日电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潘明才日前在接收记者采访时透露,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将提高一倍。

  国务院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有关税费缴纳标准。

  长潘明才表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相关税费标准将作大幅提高,这将有效地切断新增建设用地扩张的经济动因,使扩张变得“不经济”,有力地促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城市建设规模。

  他说,从现在的情况看,各地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的冲动仍很强烈,当前提高标准的时机已经成熟。为此,根据当前经济调控需要,《通知》明确要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拟在现行基础上提高一倍。从具体城市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变化看,最高的一等地区,每平方米将从七十元调整为一百四十元;中间的八等地区,每平方米将从二十一元调整为四十二元;最低的十五等地区,每平方米将从五元调整为十元。

  他说,从总体上看,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提高一倍,一方面可以加大城市规模扩张的经济约束,另一方面仍留有余地,未达到各地实际的新增建设用地出让纯收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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