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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督察不行使土地管理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1:46 新京报

  国土部官员称,督察机构主要向驻地政府提整改意见

  本报讯(记者 郭少峰)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说,派驻各地的土地督察机构不改变、不取代地方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土地管理职权。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日前在接受中国政府网采访时说,根据中央与地方土地管理
事权的划分,督察机构的职责按照不削弱地方政府现有土地管理职权,确保地方政府土地管理职权有效行使的原则定位进行,主要职责是对存在的问题向驻地政府提出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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