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10岁男童肖像权 背背佳广告惹上官司被判赔偿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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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2:19 东方今报 | |||||||||
据新华社9月15日电北京10岁男童刘某因其肖像未经允许就被用于背背佳广告宣传,将橡果国际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告上法庭。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今年5月,刘某在母亲的带领下,到被告橡果国际北京分公司购买了背背佳产品。购买后,工作人员提出为其拍几张照片。7月14日,刘某母亲在阅读《京华时报》时发现儿子
无奈之下,男孩刘某将橡果国际北京分公司告上法庭,认为橡果国际北京分公司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的照片,虚注拍摄地点,诱导消费者,已构成对其肖像权的侵犯,要求橡果国际北京分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