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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还是买卖暂未定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2:20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黄国华

  本报讯 发生在漳州云霄县云陵镇将军山附近林中小屋的涉嫌买卖男婴案(详见本报昨日报道)有了进展,昨经过云霄县公安局初步查实:有旁证证明男婴系48岁的吴宝顺与他30多岁的老婆所生。涉嫌买卖婴儿的江西及永定人已被警方解除控制,警方通知吴妻也要来做DNA鉴定,以确定是不是亲子关系。

  卖方坚称孩子亲生

  警方连夜寻找旁证

  云霄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方士良介绍,9月14日,警方突击行动之后,涉嫌买卖男婴的9个外地男女,及卖主吴宝顺被带回讯问。而吴宝顺的妻子、今年31岁的方秀芳则与其11岁的双胞胎孩子不见踪影。

  吴宝顺以20000元到30000元的价钱欲卖掉婴儿,因此确认男婴身份、来源成为案情侦查的关键。令人不解的是,吴宝顺自称的4个亲生孩子,大的11岁,小的8个月,但警方查不到任何相关户籍资料。慌张的吴宝顺在被警方带走的时候,口口声声说,8个月大的男婴是他的外孙,也就是前妻女儿所生,只是寄养于此。但后来觉察到警方把他当成拐卖儿童嫌疑人讯问,吴又改口称:孩子是自己亲生的。

  附近七旬老人证实

  吴妻曾腆着大肚子

  据交代,为躲避计划生育,吴宝顺两年前从云霄东厦镇搬到云陵镇将军山附近林中居住。今年春节前,吴妻又有了身孕,他们还决定把孩子生下来。在警方再三追问下,吴才吞吞吐吐地说出,住在树林山寮附近一个名叫“赖加汝”的70多岁老人,有看到妻子大肚子的情况,也问过他家生孩子的事情。

  警方很快找到71岁的赖加汝,赖说吴宝顺和他家离得不远,平时经常在一起劳动,知道吴宝顺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另外还有一个最小的,但是没有看到。赖同时证实:2005年年底,有看到吴宝顺的老婆腆着大肚子,到了年底他曾问吴是生男还是生女,吴说是女孩。

  鉴于案情出现新的旁证,证实孩子是吴宝顺亲生,但又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男婴是拐卖来的,警方让吴宝顺回家并通知其妻也来做DNA鉴定,以进一步确定孩子是否与他俩有血缘关系。

  拐卖与买卖

  涉及不同法律关系

  昨日,云霄县公安局分管刑侦副局长汤群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拐卖和买卖仅一字之差,但前者是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

  如果孩子确系亲生,因为父母生活穷困,愿意送给人抚养,经过双方协商,收取一定金钱,作为坐月子和孩子的奶粉费,对此法律上并没有界定这种“买卖交易”是违法犯罪行为。

  如果婴儿来路不明,是拐卖来的,对方不知情抱养,也不构成犯罪行为。只有在孩子来路不明、确系拐骗、偷来的,抱养方明知又去做,买卖双方才构成犯罪。

  汤群伟认为,城乡接合部,特别是果园、山寮等偏僻地带,人迹罕至,有的超生户就寄住在此,专门钻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疏于管理的空子。而孩子生出后抚养不起,偷偷摸摸卖给外地人,想以此弥补经济上的困难。

  省公安厅的DNA鉴定结果预计10天之后才能出来,届时如果证实为吴宝顺夫妇所生,警方将把情况反映给所在地政府计生部门,让他们采取必要的措施;如果孩子不是他们生的,就涉及拐卖嫌疑,警方将采取强制措施,追查孩子的来源。

  另悉,根据本报所反映的“隐居”超生户情况,云霄县计生部门昨表示,将介入调查,并把这些计生盲区纳入管理。

  ------------□对话吴宝顺----------

  卖小孩属无奈?

  在云霄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记者采访了吴宝顺。实际年龄48岁的他,由于生活窘迫和过度劳累,看起来更像是个五六十岁的老人。

  记者:你能确认孩子是你自己亲生的吗?

  吴宝顺:前妻去世好几年,现在的老婆19岁嫁给我,共生了三胎,第一胎两个男的,第二胎是个女的,第三胎就是现在这个8个月大的。

  记者:为什么想开价20000元到30000元,卖掉亲生骨肉?

  吴宝顺:养不起呀,所以就想把他送给有能力的人去养。

  记者:两个老大有念书吗?

  吴宝顺:一个有,在念四年级。另外一个没有钱念,耽搁到今年才上一年级。本来就没钱,没户口,还多交了一笔赞助费。

  记者:平日家庭收入靠什么?

  吴宝顺:老婆在附近打零工,我在家带小孩,养几头小猪。

  记者:江西、永定人来买,为何没成交?

  吴宝顺:他们一进门,看了小孩的眼睛之后,就说小孩眼睛好像不会眨,要我抱去医院检查,确定没有问题之后,才谈价格。孩子出生以来就没有什么异常,我没同意这么做,检查还要浪费一笔钱呢。我一辈子没做过什么坏事,卖小孩是无奈之举。

  ------□“3600元当退不当退” 追踪----

  劳动监察部门查实“学费”是变相押金

  N蔡伟艺

  本报讯 昨日上午,漳州市芗城区劳动局劳动监察中队,调查后认定美甲店老板收取的钱确属押金(相关报道见本报9月14日A15版),并责令9月24日之前退还,否则将处以3倍罚款。

  执法人员说,经查实,邹军被收取了1150元,陈梅和陈丹都被收取了1200元,确实是押金。根据《福建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收取报名费、培训费和保证金(押金)等费用,不得扣留各种身份证件。”违规者将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退还,并处以按违法收取金额的3倍罚款。记者了解到,用人单位如果要送职工去培训,应当事先征得职工同意,在培训前就向员工说清楚,把培训费收上来。如果没讲清楚,之后再从工资里强行扣取,就有可能变成无故克扣工资或被职工认为是扣押金。还有用人单位如果不具备合法培训资格,是绝对不能私自收取学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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