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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大型车辆可领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2:34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9月15日讯(记者 魏巍)9月25日至29日,2003年至2005年报废、符合规定条件的大型载货、载客汽车的车主,可领补贴资金了。

  2003至2005年内报废的大型载货、载客汽车,符合规定条件的,补贴标准为每辆车4000元,没有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在补贴范围内。2005年报废的车长9米以上(含9米)且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符合欧П标准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5000元。

  符合补贴规定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车辆登记证明(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车主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济南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办公室(临时)申请补贴资金。审核无误后,发给车主国家财政部统一印制的《报废汽车补贴资金发放通知单》。

  车主可凭《发放通知单》到市财政局指定的济南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商业银行领取补贴资金。9月25日至29日发放,过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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