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生补录不必“对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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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2:34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9月15日讯(记者 魏巍)省招考院今天对艺术生补录做出说明:艺术生选报院校,不必对应发放合格证的院校。 据悉,凡取得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选报院校时不必对应相应的院校,但考生的合格证与招生院校的专业类别须一致。
取得本科院校本、专科和普通专科院校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普通专科院校的同类专业,高职院校认可同类专业的所有层次合格证。 录取时,按志愿考生的文化成绩和院校缺额数1:1投档录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