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任何审批渣场上建棚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2:55 重庆晨报 | |||||||||
本报热线966966报道(记者刘敏胡杰实习生余丽丽)未经过相关部门审批,仅与当地合作社签订一纸租地协议,便开始在废弃1年多的渣场上开工修建棚屋。昨天,南坪镇4公里村李子林合作社一居民打进本报热线投诉。 昨日上午,记者赶到现场,已废弃的渣场仍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臭味。正在搭建的棚屋居渣场靠里的一侧,棚屋已经成形,几十名工人正忙碌着吊预制板、搭钢架(如图)。记
据一工人介绍,工地已修约半个月了,“这个棚屋是用来做活牛交易市场的,以后旁边还要搭建一个棚屋做屠宰场。”记者找到修建该棚屋的其中一名老板游代宇,记者问修建棚屋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游说:“我们和李子林合作社签订了租地协议,随后才修的棚子。” 但南坪镇镇政府国土建设管理办公室一工作人员明确答复记者:“该棚屋并未得到任何审批,属于违法建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