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党员干部办婚宴不准超过15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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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3:01 海峡都市报 | |||||||||
N辽晚 本报讯 “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办婚庆宴席不准超过15桌,迎亲车队不超过10辆,生日、乔迁不可接受非亲属所送礼品、礼金。”日前,辽宁省直机关纪工委出台《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特别强调,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时,邀请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参加或收受其礼品、礼金等行为,均将被禁止。
另外,党员干部用公车接送子女上下学、参加婚礼车队以及在工作日中午或工作时间饮酒将受到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