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餐饮饭店无卫生管理员不准营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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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4:2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方芳)今后,北京市餐饮饭店,无论规格大小,都必须有专职的卫生管理员,且这个卫生管理员必须要持有经过考核得到的食品卫生管理员资格证书,饭店才能够营业。 昨天,北京市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正式在西城、丰台、大兴、怀柔四个区县试点。 据了解,试点工作大概要进行2至3个月。试点结束后,北京4万多家餐饮单位将逐步推行
单位发生中毒事件先撤管理员 卫生监督所表示,全面推广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后,要求每个持有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至少应设一名食品卫生管理员,对于不具有经过全市统一培训、考核和发证的食品卫生管理员的餐饮单位,将不再核发卫生许可证。 昨天,市卫生监督所培训了第一批食品卫生管理员,这70名来自不同饭店的人员将共学习5天,包括食品方面的法律知识,以及食品管理程序等。市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一科副科长马朝辉说,今后如果单位出现食物中毒的情况,食品卫生管理员的资格肯定会予以撤销。 百平米以下餐馆配备初级管理员 市卫生监督所要求北京市餐饮业的食品卫生管理员分为初级和高级两类。 加工经营场所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餐饮业和供餐人数在200人以下的单位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员至少应取得初级食品卫生管理员资格。100平方米以上的其他餐饮单位(包括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员应取得高级食品卫生管理员资格。 |